窗外的光已经很斜了,书架的影子快要碰到他的桌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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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翻到书的中段,遇到了一个他没有预期的段落——「土地的公益X」,说的是因为没有人真正「制造」土地,土地的使用不能完全只考虑私人利益,需要兼顾公共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那个段落旁边停了很长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千年他说的一直是这个——土地不是人的,人是土地的守护者,守护者有责任,不是所有者。他用的是神明的语言,这本书用的是法学的语言,但说的是同一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那个段落旁边写:「与天庭土地律第三条相符。人间法学亦知此理,只是语言不同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写完,把毛笔放下,在那里坐着,看着自己刚才写的那行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千年他以为人间不懂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本书说,有人想过这件事。写成了书。放在书架上,让另外一个人来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说话,继续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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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快关馆,广播第一次提醒,他没有动,继续看书。广播第二次提醒,他把看到一半的那段话读完,把笔记整理了一下,把书放回书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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