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老板停下擦眼镜的动作,看着林芷言。他的眼睛在日光灯下显得很亮,不是年轻人的那种亮,是一种被岁月洗过之後的、像石头被磨光了的亮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他说——这张CD,帮我保管。如果她来了,就给她。如果她没来……就留在店里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林芷言拿起那张CD。透明塑胶盒的表面被擦拭过,没有灰尘,甚至没有指纹。她用拇指轻轻m0过那行字——「我还记得」——钢笔的墨迹已经乾透了,但凹痕还在,m0起来像是盲人点字,一个一个小小的、凸起的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翻过来看背面。光碟的背面有一些细小的刮痕,不是新的,是多年累积下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反S面在灯光下呈现出彩虹sE的光泽——那是CD独有的、像贝壳内侧一样的七彩光芒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记得这张CD。姑姑的笔迹,1993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记得小时候把这张CD放进播放机,按下播放键,前奏响起来的时候,姑姑说:「这首歌我听了十年,还是很好听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她记得十八年前,她把这张CD从CD盒里拿出来,递给方竞择。他说「小心一点」,她说「嗯」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记得他的手接过CD的时候,指尖碰到她的指尖,凉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一向是个清醒的记者,在热炒店时她还能用先吃饭来当作防线。可当这个沉甸甸的塑胶盒躺在手心,m0到那行凹痕时,她才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理智,在方竞择十八年的不动声sE面前,根本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    林芷言的眼泪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。不是眼眶泛红,不是鼻子一酸,是直接从眼睛里涌出来,一滴一滴落在透明塑胶盒上,

        落在「我还记得」那四个字上面。眼泪在那四个字上凝结成小小的水珠,像清晨的露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没有擦。她让眼泪流,流过她的脸颊,流过她的下巴,滴在她的浅蓝sE牛仔K上,晕开一个一个小小的深sE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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