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张CD。透明塑胶盒,边角有裂痕,用透明胶带补过——胶带已经泛h了,边缘翘起来,沾了一些灰尘。
封面的nV歌手侧脸,背景的yAn光,一模一样。侧标上用姑姑的笔迹写着购买日期——1993年。旁边多了一行字,不是印刷的,是钢笔写的,字迹工整,一笔一划都很用力,力气大到在塑胶盒表面留下了浅浅的凹痕。
「我还记得。」
四个字。没有主词,没有受词。没有「芷言」,没有「约定」,没有「那首歌」。
就是「我还记得」。
但林芷言知道他在说什麽。他记得那张CD。记得那首歌。
记得十八年前那个夏天的午後。记得那只共享的耳机。记得那句话。
「他拿来还的。」陈老板说,把老花眼镜从x前拿起来戴上。「上周五,你们在店里看设计图那天晚上,他一个人回来。大概晚上九点多,我都准备关门了。」
林芷言想像那个画面:方竞择从唱片行离开後,又折返回来。
天已经黑了,骑楼下的灯很暗,只有一盏日光灯还亮着,照得整个骑楼惨白惨白的。
他一个人站在店门口,没有推门,站了一会儿,然後才伸手推门。
风铃响了。陈老板正在收拾东西——把CD放回架上,关掉音响,关掉一半的灯。
他抬头,看到是他,愣了一下。
「他进来的时候,我正在关店。」陈老板说,语气和刚才一样平静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但他摘下老花眼镜,用那块深蓝sE的绒布慢慢擦拭镜片——那块布他从来不擦眼镜,只用来擦CD。他擦得很慢,很仔细。「他站在门口,没有走进来。他说:陈老板,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。」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