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天。

  林小明在峇里岛待了十天。十天,十亿。每一天的每一笔钱都花在海gUi保育上,每一天的每一秒都想着同一个人。

  他已经不去算日子了。不是因为不想算,而是因为不需要。他每天早上睁开眼睛,第一个念头不是「今天第几天了」,而是「今天要见到她了」。这个念头b任何日历都准确。

  十天来,他养成了一个固定的作息。

  早上六点半醒来——b以前早了半小时,因为他要洗澡、刮胡子、选衣服。他来峇里岛的时候带了一整箱亚麻衬衫,现在那些衬衫被整齐地挂在民宿的衣柜里,他每天会换一件。不是因为他以前不换,而是因为他以前随便拿,现在会站在衣柜前想:她昨天说蓝sE好看,那今天穿蓝sE好了。不对,她前天说白sE好看。不对,她说的是「你穿白sE看起来b较不像有钱人」。

  这算称赞吗?他不太确定。但他就穿白sE了。

  七点整,他出现在沙滩上。小雨通常b他早到几分钟,偶尔b他晚。她b他早到的时候,会站在长椅旁边喝咖啡,晨光在她身上镀一层金边。她b他晚到的时候,会从椰子林的小径里跑出来,马尾在身後甩来甩去,手里拿着两杯咖啡——一杯她的,一杯他的。

  她记得他喜欢喝什麽了。黑咖啡,不加糖。她第一次递给他的时候,他说「你怎麽知道」,她说「你昨天点的」。第二天她又递给他同样的,他说「你又记得」,她说「你前天也点一样的」。第三天他没有问,因为他知道她会记得。她什麽都记得。

  他不记得自己什麽时候开始在意这些细节。也许是第三天,也许是第一天。也许是那张皱巴巴的名片塞进他手里的那一刻,他就已经在意了。只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,这种「在意」有一个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