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说话。
走了。
径直走到床那边。
把帆布包往床上一丢,踢掉拖鞋,盘腿坐上去了。
从包里掏出手机,又掏出充电线,插进我床头柜上那个她来了十次有八次要借用的插座。
手机亮了,屏幕上是某个追星群的消息提示,九十九加,她滑了一下没点进去,锁屏扔在枕头旁边。
然后开始翻我的书包。
这个动作她做得极其自然。
就她那速度,拉开拉链,手伸进去,翻了两翻,掏出一本五三,掏出一沓草稿纸,掏出一盒创可贴,最后掏出两根断了的铅笔。
每样东西在手里停留不超过三秒就放回去了。比谁翻得都快。当着你面翻,理直气壮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