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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通天虽然也喜欢玩弄女人小巧玲珑的玉足,但绝地现在的热情比他还高,想到他是一个没去过几次华夏的黑人,通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从上次给她用了春药开始,以前对女人的脚没什么爱好,但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对她的脚感兴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绝地也一直想不明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男人恋足,从古至今,亘古不变,以前华夏女子都要裹足,就因为男人对女人的脚情有独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通天长老坐在绝地身旁,俯身一抄,将商楚嬛的腿提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商楚嬛的脚要比闻石雁还要小一码,通天将赤足举过头顶,这不像在看女人的脚,而是像在鉴定玉石的等级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商楚嬛盈盈一握的赤足还真如玉石一般,在明亮的灯光下呈现出极其强烈的通透感,脚小足趾当然也更小,纯白中微微带着一丝粉色的脚趾就如冰种的翡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裹足我知道,三寸金莲,以脚小为美,不过裹过的脚会变得畸型,不怎么好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绝地虽非华夏血统,但常识多少还是有些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通天长老将商楚嬛的玉足放到面前,瘦长的手指一粒一粒把玩着精致的足趾,慢悠悠地道:“华夏古时把女人的脚当作是美丽高洁的象征,所以叫金莲,因为在佛教里莲花代表着高洁,所以就把小脚比喻为莲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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