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你个人的意思呢?”记者又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在工作方面,我个人的意思起不到任何的作用,当初跟公司签约的时候就已经说清楚了,不过是商业演出还是非商业演出,都是由公司决定的,我必须无条件服从,我个人不能私自答应或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。”感觉到记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缠,邓丽君干脆把所有的可能都给封死掉,同时心里暗暗提高了警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这样的条约可以说是很严苛的了,在香港和台湾好像还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合约,我很好奇,你当初为什么愿意签下这样的合约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这没什么,应该说这也是公司对我的保护。在护照事件可以说是我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候,当时我感觉到自己好像是被全世界给抛弃了,这件事也让我清楚地知道,我并不擅长处理有如此类的事情,后来在美国认识了我现在的老板,是他把我从无边的黑暗中拉了出来,同时给我安排了在美的所有事项,后来经过商谈,最终确定了除唱歌外的任何事情都要由公司决定这个事,这样我就能安心地唱歌,而不用去烦心其他的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刚才主意到你说到除唱歌外的任何事情,慈善演出也需由你们公司决定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错,只要是演出,不管是什么性质的,都必须由公司决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这样岂不是完全失去了自主权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完美的,有所得就必有所失,不过我觉得这样的合约正适合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到邓丽君的回答,记者知道在这个问题上再也问不出什么来,也没在纠缠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这个记者之所以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这么久,也是接到了上面的授意,只不过邓丽君把什么事都推到了公司上,回答得滴水不漏,没办法,只能换了另外一个话题:“据说你已经入籍到巴哈马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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