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兰怎么用手抵住,怎么拽牢衣裳都没用。
那个喘着粗气,一声不发的家伙就跟疯了似的上来就要。
最终,睡衣这么轻轻的往地上一掉,然后她就被重重甩到了那张靠窗的小床上。
兰兰蹑手蹑脚的上来之前不是没有想过会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,可她根本不喜欢管小毛。
不对,应该说她最讨厌的就是管小毛!
天意弄人,偏偏就是跟这么个自己最讨厌的人发生了关系,在要她之前,那个眼睛里冒着绿光的家伙说了句话:
“阿芳是我女人了,我现在要了你,你也就跟阿芳有关系了。”
这是什么逻辑?
这不是美帝国主义以及那些西方列强的强盗逻辑么?
哦,我去你邻居家偷了东西,然后现在就可以用偷东西的那只手再来偷你家的东西,反正你们两家本来就有关系了。
想想,可不么,是有关系了,邻居加受害者啊,都要去找警察叔叔啊;但现在不能去了,因为后面发生的事都是她自愿的,或者说是半推半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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