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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Ifyoulovehim,bringinghimtoNewYorkforit’sheaven.

        Ifyouhatehim,bringinghimtoNewYorkforit’shell.

        我叫毅,来美国已经许多年了。依稀记得第一步踏上美国领土时候的那份激动,那时我还是个单纯的学生,只为求学而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若干年后,啤酒的苦涩在刺激着我的味蕾,我也差不多能理解那出自《北京人在纽约》的名言的含义。

        天堂和地狱,一线之隔,一念之差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选择,便铸就一个不同的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往事憋得久了便会成为心魔,我依然对我的未来充满向往,断然不会让自己的心魔毁了自己,所以不如把它用文字释放出来,杀死碾碎它。

        初识静是在来美国读研的第二年的中国新年夜。我所读的学校位于美国中部,标准的农村,少了大城市的灯红酒绿,多了份乡村的安静。

        换句话说,就是很无聊。每年新年的esenight晚会变成了为数不多的消遣。

        同行的朋友向我介绍了一位以前没见过的姑娘,静,也就是未来的妻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并不是特别漂亮,长相确是精致耐看,眉宇之间有点像是台湾歌星A-lin,笑起来的时候尤其的美,恬静淡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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